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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应该怎么起诉医院

来源:华佗小知识

发生医疗纠纷起诉医院的流程如下:

1、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属于医疗过错的,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2、提起诉讼:到立案庭发起诉讼,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一、病历在作为证据吗

病历在可以作为证据。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如果是人身伤害的案件,医院病历的复印件(加盖医院的印章),相当于原件了,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如果涉及到医院的医疗问题的诉讼,病历同样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先行需要通过卫生局等部门,封存病历,防治被医院修改。

二、病假条可以让家属去医院开吗?

可以,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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