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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的差别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行为的区别. 1、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 故意伤害行为概念的外延大于殴打他人行为概念的外延。. 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主要是拳打脚踢、扇耳光等;而故意伤害的行为方式还包括使用器械对人体进行伤害,如使用石头、棍棒、刀斧等器械伤人,驱使动物伤人,使用有毒、有害的气体或液体伤人、电击伤人等。. 2、两者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殴打他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只要有证据 证明 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害人受伤,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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