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特征包括原产地证明和品质证明两种类型,由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注册人不能使用该商标,它不表示商品来源,而是证明商品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特定品质。
法律分析
证明商标的特征如下:
1、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
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
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等等。
拓展延伸
商标注册所需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商标注册所需的主要特点包括独特性、可区分性、非功能性、非冲突性和合法性。首先,商标应具有独特性,即与其他商标有明显区别,能够单独标识某个品牌或企业。其次,商标应具备可区分性,即能够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识别和区分。此外,商标应具备非功能性,即不能描述商品的特征、质量或功能。商标还应具备非冲突性,即不与已注册商标产生混淆或冲突。最后,商标应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包括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满足这些主要特点可以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机会,并保护商标的性和独特性。
结语
商标的特征包括原产地证明和品质证明两种类型,由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商标不仅仅是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象征,更是证明商品出自特定原产地或具有特定品质的标志。商标注册的主要特点包括独特性、可区分性、非功能性、非冲突性和合法性。满足这些特点可以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机会,并保护商标的性和独特性。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