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费;
4、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5、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6、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7、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8、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一、房屋强拆怎么办
除由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强拆,建议当事人三步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报警,敦促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