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除此之外土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到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受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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