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竞业禁止协议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竞业禁止协议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认定竞业禁止协议有效:

1.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

2.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3.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

4.应当给予负有保密义务的人一定经济补偿。

5.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员在企业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适应,竞业禁止的地域应仅限于与商业秘密竞争利益有关的,地域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