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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怎样处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受理立案,在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人民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有些特殊案件是不受诉讼时效的,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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