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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暂时不采取羁押措施,而是允许其在特定条件下暂时回家等候审判的一种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有担保人、有能够确保不逃跑的证据等。同时,取保候审也有一定的,如犯罪嫌疑人不能再犯罪、不能干扰证据、不能接触受害人等。取保候审的决定是由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作出的,旨在平衡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与案件的审查需要。

结语

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取保候审是一项平衡被告人人身自由权与案件审查需要的措施,需要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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