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提前履行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时,债权人以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无故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指债权人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使自己的期限利益不受损害,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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