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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来源:华佗小知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支付二倍工资;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雇主可能面临劳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指控,例如未按规定支付工资、未提供合理工作条件等,这可能导致雇主被罚款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其次,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使雇主在劳动争议解决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出现劳动纠纷,雇主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赔偿金或面临其他不利后果。此外,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对雇主的声誉和信誉造成负面影响,影响与其他合作伙伴的业务关系。因此,雇主应当意识到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合法合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这包括支付高额赔偿金、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损害声誉和信誉等后果。因此,雇主应当意识到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合法合规,以避免不利后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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