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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地摔伤有哪些赔偿

来源:华佗小知识

赔偿标准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以及交通食宿费;二是伤残,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拓展延伸

工地工人意外伤害赔偿规定及流程

工地工人意外伤害赔偿规定及流程涉及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地工作的工人若发生意外摔伤,可以享受相应的赔偿。首先,工地施工单位应对工人的安全负有责任,若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施工单位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其次,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工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后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金和医疗费用报销。此外,若工地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工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可能获得进一步的赔偿。工人需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赔偿规定和流程,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

结语

工地工人意外伤害赔偿涉及多方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工人可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金和医疗费报销。如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工人可投诉举报并可能获得额外赔偿。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赔偿规定和流程,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获得应有赔偿。工益应得到充分保护,法律将为您提供支持和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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