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应提交的证据包括: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牌、考勤记录等;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条、银行流水、工资领取表等;社保缴纳证明;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明仲裁事项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