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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是强奸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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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的判定标准是:意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而因受到外因条件的没有得逞的,是强奸未遂,强奸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未遂虽然没有实际造成最后的损害结果,但按照我国的规定,此时也是要对行为人强奸未遂的行为定罪处罚的。

强奸未遂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强奸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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