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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华佗小知识

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原土地使用权证;

3、涉及房屋转让则需提交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4、审核材料通过后,登记发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宅基地不确权怎么办

宅基地如果不确权,将无法在该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同时可能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二、房产继承公证后不过户可以吗

房产继承后最后办理过户登记,因为我们国家对于不动产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只有办理了过户该继承的房屋才能真正具有所有权,才能买卖该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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