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此期间辞退女职工,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第(四)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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