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首饰是否为共同财产要看购买时间和方式。如果是婚前女方自费购买的,则为个人财产;如果是遗赠或赠与且只归一方所有,则也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姻期间共同购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首饰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形:
1. 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女方自费取得的,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 如果黄金首饰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并且遗嘱或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则算为个人财产;
3.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财产所得的首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