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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的实施细则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一、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1、城市市区的所有土地为国家所有;

2、农村及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家所有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4、不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地、滩涂、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为国家所有;

5、农村集体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本属于其居民的集体所有土地为国家所有;

6、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移民的,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二、国家根据规定对各个地区实行了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并登记土地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侵犯。

三、土地登记的内容以及土地权属证书的式样,都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四、确认林地、草原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以及确认的水面、滩涂以及养殖的使用权,都应根据《森林法》和《草原法》以及《渔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五、农民所有的集体土地,应由土地拥有者向县级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土地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1、城市市区的所有土地为国家所有;

2、农村及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家所有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4、不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地、滩涂、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为国家所有;

5、农村集体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本属于其居民的集体所有土地为国家所有;

6、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移民的,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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