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病救助对象包括五类人: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城乡低保户;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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