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的女方在对方存在下列行为时是有赔偿的:
1、对方有重婚行为;
2、对方有与他人同居行为;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4、对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男方出轨女方赔偿标准
男方出轨如果符合法定请求赔偿情形的有权请求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二、一方出轨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一方出轨不一定可以要求赔偿。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一方婚内出轨,没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是不能要求损害赔偿的。只有存在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视为虐待家庭成员。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满足以下条件:
1、 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
2、 夫妻离婚是由过错方的重大过错所导致的;
3、 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质的损害,行为与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4、请求方本身没有过错。
重婚行为主要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大类型:
1、法律上的重婚:与配偶登记结婚后而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的重婚,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重婚;
(2)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型,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我国承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登记结婚的事实婚姻。
因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此处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出轨的后果是怎么样的?
出轨后果可能会导致离婚;出轨行为符合法定请求赔偿条件的,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过错损害赔偿。具体情形: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