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坚持就近入学原则2、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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