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拆迁率达到多少可以强拆?

拆迁率达到多少可以强拆?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一、拆迁率达到多少可以强拆

要看具体情况定。得看当地的征地性的文件的相关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征收比率达到多少才能拆迁。

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违章建筑可以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责令停止建设、消除影响、限期改正、罚款、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行政处罚小区其他业主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也就是规划局、局等部门进行行政投诉,要求其对违章乱建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街道对小区违建行为无权进行处理。

二、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有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强拆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而且强拆没有规定要达到多少比例可以拆除,只要拆迁的条款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就可以依法的处理,如果是属于合法的建筑被强拆的,那么还需要承担起所有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偿和奖励性补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