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育权属于不属于法定的人身权,但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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