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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房产会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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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产,若双方同意竞价取得应准许,若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机构评估房屋市场价格,取得所有权方应给予补偿,若双方不主张所有权,可申请拍卖并分割所得价款。若房产是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首付款支付方为个人财产,共同支付和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进行补偿。若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

法律分析

一、关于夫妻共有的房产,人民将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双方都声称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且同意通过竞价取得,应该被允许;(2)如果只有一方声称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评估机构应该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并且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该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如果双方都不声称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并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且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通常认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支付的贷款以及房屋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动产登记方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在婚后没有加入配偶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配偶没有权利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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