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述了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概念和区别。敲诈勒索罪是以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胁取得财物,大多为事后;诈骗罪是欺骗被害人使其误以为真实,从而自愿交付财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则是故意毁灭或损坏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毁坏财物如作为破坏集体生产的一种方法,应以破坏集体生产论罪。若毁坏财物价值大、损失严重、破坏手段恶劣、影响很坏等,即构成本罪。
法律分析
威胁和敲诈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以非法方式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威胁讹诈的内容是:如不满足行为人索取财物的要求,就将采取对被害人不利的行动。这个不利的行动,或是对被害人或其亲属实施暴力(包括杀害);或毁坏被害人的财产(包括放火烧房屋);或揭发、张扬被害人的隐私;或不让被害人实现某种正当要求。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是:后者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从而当场取得财物;前者是以将要(即以后)使用暴力或者其他对被害人不利的行动相威胁,大多是事后取得财物。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诈骗罪是用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从而仿佛“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威胁讹诈也即恐吓要挟的方法,使被害人精神上感到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毁灭”指使物品全部丧失使用价值,如烧毁、砸毁;“损坏”指使物品部分丧失使用价值。毁坏财物如作为破坏集体生产的一种方法,应以破坏集体生产论罪。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定为放火罪、爆炸罪等。毁坏财物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才能构成本罪;过失毁坏公私财物,除刑法上有特别规定以外,不认为是犯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情节严重”,例如毁坏的财物价值大、损失严重、破坏手段恶劣、影响很坏等,即构成本罪。
结语
敲诈勒索和诈骗是常见的犯罪行为,但它们有不同的定义和特点。敲诈勒索是指以将要采取对被害人不利的行动相威胁,从而取得财物;而诈骗则是用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毁坏的财物价值大、损失严重、破坏手段恶劣、影响很坏等,即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