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不应开除公职,开除公职法理依据不足,会引发维权纠纷。但是,可以影响其职务晋升或工作调整及评优授奖。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学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
(五)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务员法》第八十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