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过户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产权证;4、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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