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换届周期为3年,连任可行。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由过半数监事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法律分析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几年换届
1、公司监事每3年换一届,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二、监事会的会议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1、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结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监事可以连任。监事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决议应经过半数以上监事的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监事会的组成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同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以上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和会议制度的相关要点的简要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