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法律咨询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10元
涉及民事、商业财产关系10-20元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申请书、申明书、声明书、委托书等8-20元
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20-40元
民事合同、契约等20-60元
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书等20-50元
制作法律事务文书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加工本费。
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收费800-4000元/年
(2)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公民等收费500-3000元/年
(3)厂矿企业等经济实体收费1500-10000元/年
另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顾问单位办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免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另行协商收费。
四、主持调解生产经营性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
(1)生产经营性纠纷除收取办案手续费150-400元之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免收
5001-50000元部分2%
50001-500000元部分1%-1.5%
500001-1000000元部分0.3%-1%
1000000元以上部分0.15%
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其他民事纠纷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50-1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100-300元
五、代理参与民事诉讼案件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4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办案手续费150-400元之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免收
5001至50000元部分2-4%
50001至500000元部分1.5-2.5%
500001至1000000元部分0.5-1%
1000000以上部分0.5%
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代理参与经济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除每件收取400-1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免收
5001元至50000元部分4-6%
5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2-4%
500001元至1000000部分1.5-2.5%
1000000以上部分0.5-1%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办理见证
办理见证业务的收费可参照公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乡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乡镇法律服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法律服务费:
(一)解答法律询问;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三)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四)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六)主持调解纠纷;
(七)办理见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