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丢了无法补办。当事人住院,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费时开具的收费凭证。该由财政部门商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具有唯一性。丢失的,不可以补办。但可以复印,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作为证据适用。不过,一些保险机构可能不会单凭此支付保险费用。
一、普通丢失怎么办
普通丢失的处理方式如下:
1、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应当与丢失当日或次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2、如果需要报销的金额很大,可以找到相应的出票单位,原始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这样也可以报销。
一、普通丢失补办的流程如下:
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登记本,登记购入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二、的作用如下:
1、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总之,普通丢失应当与丢失当日或次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如果需要报销的金额很大,可以找到相应的出票单位,原始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这样也可以报销。一般普通丢失补办需要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再交给客户入账。
二、丢失怎么补救
丢失需要区分的类型,然后通过以下方法补救:
1、普通丢失的补办办法是先复印存根联,然后拿到公司盖章,再之后交给客户入账;
2、丢失的办法是先把存根联复印,然后交给客户当地的主管税务局,等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最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
使用的单位和个人最好在丢失那天刊登遗失声明,方便寻回丢失的。
三、已开普通丢失怎么办
1、开具一方丢失已填开的联,应重新开具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的客户名称、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方记帐时附上丢失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
2、取得一方丢失已填开的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的,由开票方按丢失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
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