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监察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2、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属于监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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