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应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是会计核算和税务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的基本内容包括名称、号码、客户信息、商品信息、金额等。分为普通和专用,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未印制或生产防伪品、未领购、未开具、未取得、未保管、未接受税务检查等。
法律分析
内容不可以随便写。的抬头、金额等应该如实填写。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一、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的基本内容包括: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专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税务登记号。
三、的种类分为普通和专用:
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专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项目的一种。专用既具有普通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更特殊的作用。
四、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或者生产防伪中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结语
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其内容应如实填写,不可随意篡改。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收。是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具有重要的会计核算和执法检查依据。的基本内容包括名称、号码、客户信息、商品详情、金额等。分为普通和专用,前者适用于不同行业和经营业务,后者则专用于应税项目。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以及未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