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无名合同有哪些类型无名合同是什么意思

无名合同有哪些类型无名合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华佗小知识

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的类型有纯无名合同、准混合同、混合合同、对向联立合同。

一、有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一、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又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

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

二、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有什么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因缺乏一定的有效要求而成立的合同,其生效是否尚未确定,必须纠正才能生效,在一定期限内不予纠正的,视为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有效意思表示无效的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的效力不同,待定合同的效力在被有关权利人批准之前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是未撤销的有效合同;

2、合同缺陷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缺陷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并非不可挽回;可撤销合同的缺陷在于当事人意图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等违背真实意图签订的合同。

三、预付卡消费的法律法规

透过预付卡消费的定义及分阶段解读,可以归纳出预付卡消费合同的如下法律性质:第一,预付卡消费合同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属无名合同。预付卡消费主要发生在服务领域,是消费者同经营者间缔结的以接受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属服务消费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