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如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的银行活期储蓄卡或银行活期存折;
4、提供由当地房管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如下: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综上所述,申请人无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的银行活期储蓄卡或银行活期存折并提供由当地房管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