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构成条件:
(一)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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