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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视同缴费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国家和省工龄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中,按照养老保险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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