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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的解释规定了此类情况下的法律适用。

法律分析

看情况而定。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的负担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妻子不用还。

否则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也要还。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指在夫妻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中,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性质,然后根据法律的要求,进行公平的分配。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也可以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解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明,该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需承担还款责任。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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