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书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申请执行。有权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财产,并作出裁定。还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但需保留生活必需费用。相关单位必须协助执行。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拓展延伸
解决不作为问题的有效途径
解决不作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多方面的。首先,可以通过向上级或监督机构投诉来引起关注,促使采取行动。其次,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帮助您维护权益。此外,与其他受到相似问题困扰的人合作,共同发起集体诉讼或维权行动,增加声音的力量。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引导,通过媒体曝光和压力,推动改进工作。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内部的运作机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总之,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和策略,可以有效解决不作为问题。
结语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解决不作为问题。首先,向上级或监督机构投诉,促使采取行动;其次,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的帮助,维护权益;此外,与受类似问题困扰的人合作,共同发起集体诉讼或维权行动,增加声音的力量;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引导,推动改进工作;最重要的是了解内部机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通过多方努力和策略,可有效解决不作为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