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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和破产的区别

来源:华佗小知识

1、表现形态不同。

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主动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而破产是被动的,是企业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也就是亏损到把借来的钱也赔进去了,按照破产法不得不进行企业终结的行为。

2、行为结果不同。

企业法人注销标志着该企业完结债权、债务清理,或民事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已有了明确的了断企业的法人地位不复存在,实现了真正意义上消亡。而破产企业标致着该企业由于资不抵债而被强制剥夺经营资格,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

3、执法程序不同。

申请注销,公司股东要履行清算程序,要进行公告,要履行完债权债务。申请破产,要由组织进行,召开债权人会议,选择破产清算。

一、公司清算是指什么意思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的关系进行清理和处分,以此消除公司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公司的法人地位归于消亡的程序。

根据引起清算的原因,及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执行清算应首先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制定清算方案,分割公司财产,最后对公司法人进行注销。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和破产有什么不同

1、原因不同。

公司破产是由于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无力继续经营,由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清算是由于公司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从而要公司清算。

2、法律依据不同。

公司清算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公司破产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指的是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是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破产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由破产清算组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营业用章等。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分配的债权即行消灭。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应宣布清算组撤销。

按照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追回的财产,由人民依照《破产法》第37条(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的规定进行追加分配。如财产较少,人民认为没有再行分配的必要,可归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所有。从法理角度看,此规定有失妥当,该部分财产再少,也应按照清算程序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国家无权将债权人的财产收归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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