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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辩护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在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中,被告人都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在案件移送人民审查起诉之日起随时委托辩护人。在公诉案件中,从案件移送人民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便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在开庭前10天被告人尚未委托辩护人,人民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因此具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具有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二、在公诉案件中,从案件移送人民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便有权委托辩护人。

三、如果在开庭前10天被告人尚未委托辩护人,人民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因此具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结语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中,被告人都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且在开庭前被告人才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人民应当告知其具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被告人具有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这一点在自诉案件中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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