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
2、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
3、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持所需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