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会直接提起公诉吗

会直接提起公诉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一、会直接提起公诉吗

逮捕之后,有二个月的侦查时间,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重大刑事案件经省级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然后移送审查起诉,最长审查一个半月,期间可以退查给,那样又可以侦查一个月,之后再送,再审查一个半月,然后还可以二次退查,再侦查一个月,再送给,又审查一个半月,之后起诉,至迟一个半月内判决,经省级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还可以通过建议延期审理的形式,可以延期一个月。所以,从逮捕到一审判决,理论上最迟可以达到15个月。

基本上如果没有外界因素的话,快不快要看案情复杂程度以及办案人员的效率了。以上就是对提起公诉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二、提起公诉时间是多久

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最多退两次)。如果案件要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因此,接到案件后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向提起公诉,具体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最不会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正常情况下,会在正式立案后一个半月内审结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相关知识:公诉是指人民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提出控告,要求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提起公诉应向同级人民提出人民决定起诉的时候,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提出,不允许越级起诉。如果人民受理不属于同级人民管辖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报送相应的上级或者移送相应的下级人民,由它向其同级人民提起公诉。例如,县(市、区)人民受理的属于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应当报送地市级人民审查决定后,由它向其同级的中级人民提起公诉。反之,地市级人民受理的属于县级人民管辖的案件,应移送县(市、区)人民,由它向其同级的县级人民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查清上述各项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实践中,就具体案件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对于符合上述第(2)种情况的,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因此,对那些并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则没有必要查清,司法实践中那种查清案件的一切事实后才提起公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总之,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缺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