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院对诈骗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七十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刑标准是十年以上,因此七十万的判刑应该不会少于十二年,如果有自首情节但没有退赃,则判刑可能不会少于十年。根据《刑法》,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判的会相对轻一些。到底判几年,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本案具体案情决定,这里无法给出精确答案。
诈骗七十万,属于最高院对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刑标准是十年以上。七十万判刑应该不会少于十二年。单纯有自首情节、没有退赃的,判刑可能不会少于十年。
法律规定
《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对自首的处罚原则: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拓展延伸
针对涉及70万诈骗金额的案件,判缓刑的相关规定与实施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涉及70万诈骗金额的案件,判缓刑的实施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法官会审查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在犯罪中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其次,被告人是否具备悔罪表现和积极改造的意愿也会被纳入考量。此外,被告人是否有过前科、是否有积极的社会关系和家庭背景等也会对判缓刑产生影响。最后,还需要考虑判缓刑的社会效果和公众的影响。综上所述,对于涉及70万诈骗金额的案件,判缓刑的实施方式是一个综合权衡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实现刑罚的公正与有效。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涉及70万诈骗金额的案件,判缓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法官会审查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积极改造意愿等。同时,前科、社会关系和家庭背景等也会影响判缓刑的决定。最终,还需考虑判缓刑的社会效果和影响。综上所述,涉及70万诈骗金额的案件的判缓刑是一个综合权衡的过程,旨在实现刑罚的公正与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