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冻结需要多少个工作日解封
银行卡被冻结的,一般在冻结期限届满时可以解冻。而冻结银行卡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具体的冻结期限则由根据诉讼标的的金额等因素来合理地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账户被冻结要解封要多久
账户被冻结要解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账户只是暂时冻结的,可以联系相关部门申请即时解冻或7个工作日内自动解封。
2、如果账户被永久冻结的,不会自动解封。
3、如果账户被人民冻结的,解封最长需要六个月。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也就是三个月。
其他账户冻结的相关规定:
1、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
2、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要及时按法律通知履行判决。如果拒不履行,可以强制扣划至账户。
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5、人民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银行冻结账户的原因:
1、错账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
2、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3、当信用卡(贷记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会被银行冻结。
相关法规
《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交通事故精神鉴定,选择鉴定机构需要多少个工作日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一般需要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涉及复杂、疑难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收到解封申请需要多久解封
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安排时间,只能与协商,具体解封时间可向的承办法官询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刑事案件需要多少个工作日逮捕
批捕需要七个工作日才可以做出决定,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七日是指自然日。若期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则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之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同意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