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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

来源:华佗小知识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情形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分别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和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情形有:

1、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2、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3、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中专属管辖的诉讼类型及其特点

民事诉讼中,专属管辖是指特定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享有独占的管辖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存在多种专属管辖的诉讼类型。其中包括劳动争议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案件、商标专利案件等。这些专属管辖案件具有以下特点:首先,由于特定具备专业性和专门性,能够更好地处理相关案件。其次,专属管辖能够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此外,专属管辖还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专业的审理。因此,了解各类专属管辖案件的特点,有助于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提起诉讼,以及为提供更准确的管辖依据。

结语

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是指某些特定类型案件由特定独占处理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等案件有其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案件的特点是能够提高审判效率、保护当事益,并确保公正、专业的审理。了解各类专属管辖案件的特点,有助于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提起诉讼,并为提供准确的管辖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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