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基本维持一审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一、女方拖着不离婚该如何办
女方拖着不离婚,男方可以向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不同意离婚,将首先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不判决离婚。只有在半年后,当事人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判决的可能性大大增强。如果妇女在婚后怀孕和哺乳期间不接受该男子提起的离婚诉讼。
二、若是夫妻一方想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离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基本维持一审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