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决书下来后,犯罪分子应当在机关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去监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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