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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主观:

税收保全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但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财物的先行扣押;存款、汇款的冻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指当事人被行政机关强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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