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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由哪个机关执行?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和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机关执行;有关危害的案件,由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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