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持股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效吗

持股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效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