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军官18年自主择业

军官18年自主择业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自主就业是干部转业的一种方式,干部转业总体来说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由安排工作,第二种是自主择业,第三种是复员。这三种都是军官正常退出现役的方式,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想要能够选择自主择业服役年限是一个非常硬性的条件。按照以前的标准,军官想要选择自主择业,必须担任过师团营级的军官,并且在服役20年以上才能够选择自主择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